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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发布《智能经济20问》   近日,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面向社会发布智能经济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智能经济20问》。全文以科普问答的形式,分为基础认知篇、核心要素篇、能力供给篇、产业应用篇、发展挑战与机遇篇、未来趋势与发展建议篇等六方面内容。   当前,智能经济已成为重塑全球竞争格局、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正深刻改变生产方式、生活形态与治理模式。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首次提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为系统阐释智能经济内涵特征、发展逻辑与实践路径,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组织业界专家深入研讨,梳理形成《智能经济20问》,以期为智能经济创新发展提供认知参考。   《智能经济20问》全方位覆盖公众与产业界最关注的关键问题,对智能经济的定义内涵进行了界定,厘清了其与数字经济的核心区别,分析了其发展阶段和整体构成,阐释了智能产业化与产业智能化“四两拨千斤”的协同关系;围绕数据、算力、算法三大核心生产要素价值,详解词元、智能体、具身智能等新载体新形态作用;聚焦产业实践与现实需求,呈现智能经济在制造、农业、服务等领域的落地场景和典型应用,为理解智能经济底层逻辑提供了权威依据。同时,文中客观指出我国在发展智能经济方面面临的挑战,分析了智能经济发展带来的技术、产业、伦理、就业等风险,给出“补短板、促融合、拓前沿、育人才”的破局路径,并为普通大众适应智能经济时代提供了建议。   《智能经济20问》兼具理论性、实用性与科普性,既是面向社会大众的普及读本,也是产业界推进智能化转型的重要参考。 来源:新华网
  •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一体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和应用创新,统筹谋划基础环境和创新生态建设,系统构建智能时代的教育体系。   《行动计划》提出推进“十五五”期间“人工智能+教育”四大重点任务。一是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包括加快普及中小学生的人工智能教育,培育面向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的升级转型,促进全社会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的智能素养与技能。二是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广泛融合,将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育治理、科学研究。三是建强“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包括构筑集约高效的智能教育基座,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打造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空间。四是优化“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生态,将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研究创新,加强“人工智能+教育”的条件保障,促进“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屏障。   《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格局基本形成,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体系,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规模与质量显著提升,形成全民人工智能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教育教学模式、科研范式、治理模式实现系统性变革,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基础支撑环境更加集约高效,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加普惠、安全、高效,形成一批高价值、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场景,智慧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全球影响力进入前列。(记者 临江) 来源:人民邮电报
  •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科技社团倡议》发布   在中国科协组织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等16家单位共同起草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科技社团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于13日正式发布。《倡议》内容主要包括确保有益、赋能民生,恪守安全、防范风险,秉持公平、促进均衡,交流互鉴、携手合作,向善传播、凝聚共识等,旨在推动建立开放、公正、包容、有效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   “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既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也为治理带来全新挑战。”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秘书长、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主任梁正表示,如今普通人可便捷使用各类人工智能工具,侵权、造假、偏见等问题的影响范围与冲击程度远超以往。   “在智能体涌现背景下,机器自主决策的责任归属、智能体被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多智能体互联互通引发数据跨境泄露和隐私侵权等问题,均超出传统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对全球协同防控人工智能风险提出更高要求。”清华大学教授、中国通信学会智能体专委会主任崔勇表示。   目前,人工智能全球治理核心困境集中体现在三方面。梁正表示,一是治理速度跟不上技术发展速度,这是新技术面临的固有难题;二是地缘博弈带来的国家间发展与能力分化,全球南北的人工智能发展鸿沟持续扩大;三是社会公众、产业界、学界对人工智能发展的认知与技术现实脱节,难以形成治理共识。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理事长孙富春认为,除了制度和标准层面的困境,技术本身也存在治理风险,例如人工智能的偏好、幻觉、造假等问题。   “《倡议》立足科技社团专业、中立、跨界的优势,倡导‘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梁正说,科技社团以证据为基础制定规则,其普惠性与开放性有望成为破解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碎片化的关键。   崔勇则建议,科技社团应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培养兼具技术与规则话语权的综合人才。(记者代小佩) 来源:科技日报
  • 工信部:打造一批“中国制造”卓著品牌   记者4月13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2026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   通知明确,将完成实施企业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技术攀升行动、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跃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优化质量发展生态、实施“中国制造”品牌建设行动等六项重点任务,促进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升级,形成一批质量沿链传导行业样板,推动一批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培育一批质量公共服务载体,打造一批“中国制造”卓著品牌,为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深化人工智能赋能质量提升,组织编制重点行业“人工智能+质量”应用全景图和转型路线图,明确各行业人工智能与质量融合的重点领域、实施步骤和预期目标等,为企业转型提供清晰指引。加快推动优质质量大模型、工业智能体等融合应用,提升质量管控的精准度和效率。   在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上,通知明确,协同开展中央质量、食品安全考核,配合做好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开展锂电池、光伏组件、民用爆炸物品、无线电发射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检查,强化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引导电商平台开展网购产品质量自我声明,加大抽查力度,增强消费者质量辨别能力。   通知还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年度安排,强化成效评估,加大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强大合力。(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五部门发文规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   日前,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同时,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向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加强对老年人健康使用服务的指导,以显著方式提示安全风险。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院长王江表示,当前,大语言模型应用逐步向情感与心理领域深度延伸,基于大语言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产品或者服务被赋予性格、记忆、共情等拟人化特征,能够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与人类互动,持续提供模拟人类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和沟通风格的情感互动服务。拟人化互动服务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缓解社会个体的孤独感、提供心理疏导等方面展现出积极价值,也带来了深度沉迷、威胁公民生命健康等有关安全风险。   为此,《办法》提出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创新发展,对拟人化互动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促进拟人化互动服务向上向善。提出拟人化互动服务促进措施,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创新发展,支持算法、框架、芯片等技术的自主创新,推进拟人化互动服务技术研发和相关标准建设,探索开展电子签名授权应用研究;鼓励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有序拓展文化传播、适幼照护、适老陪伴、特殊人群支持等领域应用。   根据《办法》,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不得从事:生成鼓励、美化、暗示自残自杀等损害用户身体健康,或者语言暴力等损害用户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的内容;过度迎合用户、诱导情感依赖或者沉迷,损害用户真实人际关系;通过情感操纵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不合理决策,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等活动。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安全评估、算法备案、指导推动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务平台建设等制度。   “《办法》系统回应了拟人化互动服务在情感操纵等方面的特殊挑战,以精准监管边界、正向场景引导、合规发展空间的制度设计,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智能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余晓晖表示,面向未来,我国应以《办法》公布为基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持续完善有关技术标准体系与行业自律机制,深化产学研协同与公众人工智能素养培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共治的人工智能治理生态。(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新规发布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 《经济参考报》4月8日刊发记者郭倩采写的文章《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新规发布》。文章称,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建立和完善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标准体系,支持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技术创新,强化以技术手段防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这为我国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   专家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从原则倡导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可操作的新阶段,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据悉,《办法》对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服务促进、实施主体、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并结合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特点,明确了申请与受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专家复核程序、应急程序等不同程序要求,有效规范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伦理治理。   《办法》提出,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重点关注人类福祉、公平公正、可控可信、透明可解释、责任可追溯、隐私保护6个方面,包括训练数据的选择标准,算法、模型、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偏见歧视、算法压榨,保障资源分配、机会获取、决策过程的客观性与包容性;是否合理披露算法、模型、系统的用途、运行逻辑、交互方式说明、潜在风险等信息等。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坚持“伦理先行”的治理要求,在统筹发展和安全基础上,持续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例如,在伦理规范层面,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明确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的基本伦理规范,涵盖人工智能管理、研发、供应、使用全链条。在制度体系层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对科技伦理治理作出顶层设计和系统部署,构建了我国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模式、监管框架、制度体系。   “此次《办法》是国家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在人工智能领域的落地,是我国科技伦理制度链条的重要延伸与细化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伦理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魏一鸣说,《办法》立足人工智能技术迭代快、跨界融合深等特点,在通用审查规则基础上实现领域化、精细化适配,填补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制度空白。   为推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服务体系建设,《办法》从标准建设、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五个方面制定支持举措,帮助企业切实提升科技伦理风险防控能力。其中提出,强化人工智能科技伦理风险监测预警、检测评估、认证、咨询等服务供给;促进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高质量数据集有序开源开放,加强通用性风险管理、评估审计工具研发,探索基于应用场景的科技伦理风险评估评测等。   “伦理治理不仅需要制度规范,更需要技术支撑。”魏一鸣认为,具有深厚技术实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主动承担起研发科技伦理治理“硬科技”的使命,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技术研发与工具创新。聚焦可解释人工智能、算法公平性监测、深度伪造鉴别等关键技术开展专项攻关,为伦理审查提供技术工具。通过研发实用的伦理评估工具、风险模拟平台和算法审计系统,将抽象的伦理原则转化为可量化、可操作、可嵌入工程流程的技术指标与解决方案,推动伦理治理技术化、工程化。 来源:新华社
  •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公布《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 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GB 47372-2026)正式对外公布。《技术规范》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将于202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规范移动电源市场、推动产业升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技术规范》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移动电源安全要求。一是强化电池本质安全要求,明确提升移动电源在高温、过充、挤压等滥用场景下的安全防护能力,新增电池针刺试验,从源头降低安全风险。二是新增循环老化后析锂检测,降低移动电源长期使用后的内部短路风险。三是提出智能管理要求,不仅明确电池电压、温度等关键参数的实时监测要求,还要求产品具备异常信息存储与读取功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四是推行产品唯一性编码管理,要求移动电源标注专属“身份证号码”,消费者可通过该编码查询电池品牌等核心信息,提升消费透明度。五是加强生产制造全流程管控,明确提出移动电源的原材料、生产过程管控要求,从根源提升移动电源的安全水平。   《技术规范》设置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企业可自行选择执行新标准或原有标准,为产业平稳过渡提供充足空间。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必须按照《技术规范》从事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过渡期的设置为企业新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线调整预留了时间,避免行业波动和社会资源浪费,并能够确保标准正式实施后,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能够及时、有序投放市场,保障充足供应。   《技术规范》实施后,消费者此前已购买通过CCC认证的移动电源产品,在满足民航领域现行相关规定情况下,仍可正常携带乘机。(龚信) 来源:人民邮电报
  • 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物联网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5万亿元。   党中央高度重视物联网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物联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快发展物联网”。物联网基于感知技术,通过通信网络,实现人、机、物的泛在智能连接,打通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近年来,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加速推进产品、设备、流程和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融合发展,正驱动人类社会从“万物互联”向“泛在智联”转变,成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战略抓手。“十四五”时期,物联网产业整体呈现出规模庞大、标准领先、应用广泛的蓬勃态势,但同时,也存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不同终端设备无法互联互通、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加剧等问题与挑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的决策部署,破解制约产业发展深层次难题,进一步推动“十五五”时期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产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研究出台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8年,物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创新能力持续增强,感知、网络与通信、数据处理、安全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终端和平台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制修订50项以上先进适用标准,培育打造10个亿级连接和15个千万级连接的应用领域,物联网终端连接数力争达到百亿级规模,物联网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5万亿元。   《行动方案》明确从设备、平台、应用场景、网络、产业生态等方面提出了5大重点任务和16项具体工作,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加速物联网技术全面融入生产、消费和社会治理各领域,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是推动物联网设备创新升级,包括突破感知设备关键技术,提升中高端传感器自主创新水平。加快应用终端优化升级,加速推进人工智能、5G、边缘计算等技术与应用终端深度融合。增强网络设备连接能力,满足物联网大连接、低时延、抗干扰的通信需求。   二是提升物联网平台服务效能,包括构建高能级的物联网平台,提升设备连接和数据处理能力。优化物联网平台运营管理,加快物联网设备、数据资源、应用服务等要素高效汇聚,全面提升平台运营效率。   三是培育物联网应用场景,包括深化生产领域物联网融合应用,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农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业、资源和环境等领域的应用。激发消费领域物联网应用需求,创新人车家互联、智慧商超、远程医疗、医养结合、数字教育、智慧文旅等应用场景,培育一批物联网应用和增值服务。强化社会治理领域物联网服务供给,支撑实现城市智能管控、风险预警、应急救援等功能。   四是夯实物联网网络底座,包括扩大网络部署范围,支撑形成广覆盖、全连接、多层次的网络服务能力。加快多网融合进程,突破异构网络融合关键技术,加快物联网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等进程。提升网络智联水平,支撑物联网实现超高速传输、超低时延通信、超高密度和超高可靠连接。   五是营造物联网产业发展生态,包括健全物联网产业体系,构建物联网产业图谱和关键技术清单,优化完善物联网标准体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深化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培育面向重点应用场景的行业专用模型,打造具备自主感知、控制与执行能力的先进智能体。释放物联网数据价值潜能,促进产品数据跨品牌、跨终端、跨平台互联互通。加强物联网安全监管,推动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强化网络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防护。(记者 李晓东) 来源:人民邮电报
  • 前2月我国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7%   工业和信息化部3月3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2个月,我国软件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利润总额增势放缓,软件业务出口增长较快。其中,软件业务收入21534亿元,同比增长11.7%;软件业利润总额2693亿元,同比增长7.3%;软件业务出口103.8亿美元,同比增长12.7%。   分领域来看,软件产品收入稳定增长。今年前2个月,软件产品收入4727亿元,同比增长7.8%,占全行业收入比重为21.9%。其中,基础软件产品收入316亿元,同比增长8.1%;工业软件产品收入479亿元,同比增长9.4%。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前2个月,信息技术服务收入14474亿元,同比增长13.1%,占全行业收入的比重为67.2%。   信息安全收入和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平稳增长。前2个月,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收入412亿元,同比增长6.2%。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1922亿元,同比增长12.3%。   分地区来看,前2个月,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2.1%、11.2%、9.1%和6.5%。东部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为85.5%。京津冀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7%,长三角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4%,两个地区软件业务收入在全国的占比分别为27.2%、29.1%。北京、广东、江苏、山东、上海软件业务收入居全国前五位,同比分别增长14.9%、11.4%、12.1%、8.4%、12.1%。(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报
  • 全国卫星互联网系统与服务标委会成立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成立全国卫星互联网系统与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近年来,随着低轨卫星星座建设加速推进,卫星互联网在手机直连、应急通信、海洋渔业、交通物流、边远地区通信保障等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我国卫星互联网产业生态日益活跃、产业能力日益增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卫星互联网”。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卫星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引领性、基础性作用,促进智能经济健康发展,新成立的全国卫星互联网系统与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针对目前产业技术发展迅速、商业主体多元涌入的突出特点,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促进产业资源共享,加快卫星互联网术语、星座在轨运行评估,以及系统关键产品等急需标准的研制,不断健全完善卫星互联网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卫星互联网产业高速、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人民邮电报